各相关单位:
为做好200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,我部拟向社会公开选聘本届评审专家,要求如下:
一、专家须为人正派,政治觉悟高,大局意识强,身体健康,有充足时间保障,能自觉遵守司法部关于评审的各项规定;
二、专家须从事法学理论研究、法学教育或法律实务工作,具有正高职称或副厅级以上职务,年龄不限;
三、司法部将按照评审规定抽取部分专家参加本年度部级课题评审。因司法部不向申报单位收取课题评审费,受会议经费限制,专家的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支付,司法部负责提供住宿、餐饮和适当劳务费。
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评审专家,共同做好司法部部级课题评审工作。各相关单位按照以上要求详细填写《推荐专家(正高)一栏表》(见附件),于10月15日前反馈我部(可直接发送电子邮件)。
联系人:任永安 李建胜
单位:司法部研究室科研管理处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
邮编:100020
电话:(010)65206810 85626170
传真:(010)65206850
电子信箱:sfky@lawstudy.gov.cn
特此通知。
司法部研究室
二00八年九月十日